大庆市院:聚焦非公企业实际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援助

27.04.2018  15:53
  日前,大庆市检察院从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发,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摸清辖区非公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寻求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结合点,发挥检察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作用。4月24日,大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姜凯志、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刘建春一行在市检察院派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组织召开非公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保驾护航。   座谈会由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联络人钟成贤主持,在大庆经营或从事餐饮、建筑、物资、装饰装修等领域的河南、浙江、福建及大庆本地商会十名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与会者围绕“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及需要检察机关在企业经营、发展及维权方面提供哪些服务”、“企业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中所遇到的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司法不公等问题”、“对检察机关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服务非公企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内容畅所欲言。
  会上,企业家代表对检察机关长期以来的服务表示肯定,也提出了一些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如“工程款回款慢,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结算”、“有些大型国企内部存在关联交易,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有些政府部门诚信度不高、政策没有连续性”、“涉企案件滥用强制措施”、“企业间不正当竞争”及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等问题;企业家同时希望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的联系,建立机制性沟通平台,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寻求检察机关的法律援助,并针对具体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企业提出的切身问题,姜凯志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解答,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向。与会企业代表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解决实际问题的决心和诚意,纷纷表示回去后要按照检察机关建议,通过有效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最后,姜凯志强调,检察机关要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搭建好沟通平台和服务平台,实实在在地从检察机关职能出发,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于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我们要主动作为、履职到位;不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我们也要与相关部门做好通报协调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切实改进办案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为非公企业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