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高新区法院:“老赖”瞒报财产被拘留 干警明察秋毫巧执行
在繁忙的大庆高新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一位捧着锦旗的男子对执行干警仇立冬感激地说: “我婶子腿脚不好,说啥让我一定得给您送面锦旗过来。多亏了法院,他们老两口才过了个踏实年!”
2012年1月10日,刘某经人介绍受王某雇佣到一新建工地工作。次日,刘某在与王某配合切割抹灰用油桶过程中,由于王某操作不当,导致刘某受伤,住院治疗200天。治疗期间,工程承包方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和王某共同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出院后,刘某所受伤害经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
刘某原本是家中顶梁柱,受伤后全家失去了经济来源,正常生活无法得到保障。于是,刘某将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大庆分公司、王某一起告上了法庭。此案经高新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被告不服,遂提出上诉。大庆中院于2015年10月10 日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共计54万余元,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大庆分公司、被告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并没有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刘某来到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仇立冬收案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清楚案件经过。申请执行人因受伤长期卧床休养,对原本生活拮据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被执行人王某不如实申报财产,且对执行持消极对抗态度,故执行干警仇立冬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后仇立冬了解到王某有未结算的工程款,并在数次谈话中获取了王某不小心说漏嘴的财产信息——王某有一辆第三方用于做生意顶账给他的别克商务车,但王某户口不在大庆,无法给车辆落户,只得落在其朋友名下。仇立冬敏锐地抓住这一线索,对王某不配合查证的行为猛攻,让其知晓拒不履行的后果,同时结合刘某现在的境遇唤起其同情心。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与刘某达成了执行和解。王某于2018年2月3日拿出3万元现金,并将别克商务车作价抵偿,剩余赔偿款按照还款计划履行。
拿到雪中送炭的3万元现金,申请执行人刘某的老伴十分高兴,特意让侄子冒着寒风给执行干警仇立冬送来了大红的锦旗,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