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检察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有妙招

14.01.2016  16:34


学生在教育基地翻看巨型电子书

     东北网1月8日讯  挥动手掌便可翻页查看的巨型书,弧形屏幕正在播放的微电影,触屏点击便可和小伙伴比赛的闯关答题……这好玩的地方不是某个科技馆或博物馆,而是大庆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

  这个总面积为560平方米的教育基地设在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内,2015年7月投入使用,共分为法的发展篇、法律法规篇等七个区域。


模拟法庭

  教育基地内还设有模拟法庭,当有青少年参观时,检察院会组织模拟庭审,参观者可以亲身的体验当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的感觉,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与严肃。

  1月4日,记者在这个教育基地参观时,展厅内一张录取通知书的复制品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原来2015年5月,该院对涉嫌盗窃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徐峰(化名)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该未成年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

  16岁的徐峰(化名)是一名高中生,为偿还开网店的借款,盗取了邻居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后经物价部门鉴定,物品价值4800余元。

  受理这一案件后,大庆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对徐峰组织开展了品行社会调查。经调查,徐峰在校期间均无不良表现,无前科劣迹,且案发后有悔罪表现,并积极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具备有效的社会监护帮教条件。在认真听取公安机关意见,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进行沟通后,该院依据新《刑诉法》和研究制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指导标准》,经“科务会讨论、主管检察长审查、检察长复审、检委会决定”四级审查,对徐峰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为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之顺利回归社会,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审查科于2008年12月正式成立,集中办理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自2010年4月起,大庆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部向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2014年6月,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开始实施“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由主办检察官一跟到底,有效实现诉前引导、评审感化、案外帮教的有机衔接,开创了东北三省的先河。


弧形屏幕正在播放微电影

  大庆高新区检察院结合辖区校园比较集中的特点,开展了“检察进校园、检察进社区、检察进家庭”的活动,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

  该院还在大庆井泰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并以此为依托构建社会管护体系。对于做出非羁押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基地对他们进行3-6个月的管护考察,由管护小组在管护期满后向检察机关出具书面考察报告,并对帮教考察效果进行量化评价,作为不起诉和量刑建议的参考依据。对在大庆无监管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将其纳入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由基地负责人或管护人员担任其保证人,为适用非羁押措施及社会帮教提供条件。

  近年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并成为市“未成年人教育关爱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