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强化措施促进诉调衔接程序控制无缝隙

10.10.2016  02:32

  大庆高新区法院作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人民法院特邀调解规定等部署要求,不断改进方法、强化手段、提升理念,狠抓整章建制,全面优化诉调对接程序监管,提高工作质效。

  深化制度建设。明确组织协调、程序控制、队伍建设等三方面共30项制度建设内容,将任务分解到部门、指定到人。目前,《诉调对接中心考核管理办法》、《特邀调解工作规则》、《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管理办法》、《司法确认工作流程》等19项制度已经实施,贯通诉前、庭前、庭审、庭后、判后、执行等各诉讼阶段,逐步建立了全程化诉调对接程序监管体系。其中,重点加强了司法确认机制的实施,依法维护调解协议效力,使申请诉前调解逐步成为民众解决日常民事纠纷的习惯性首选。

  活化调解方式。实施“三个坚持”,突破诉讼调解局限,横向联动,实现主体多元化。坚持“分类对接”特邀调解。针对案件特点,有针对性地委派、委托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职业群体和不同专业特点的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坚持“梯式链接”人民调解。针对案件具体情况,随机启动诉非衔接应急处置机制,委派人民调解组织和劳动调解组织介入调解,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坚持“人脉链接”关系亲情调解。适时邀请当事人领导、同学、亲属、朋友、代理人、专家学者等人士共同参与调解,借助特殊关系人员的心理攻势,在多方合作下促成调解。

  积极进行探索。突破庭审调解局限,抓住调解时机即诉即调,把调解贯通各诉讼阶段,实现调解全程化,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抓住当事人心结释法解疑,抓住裁判要旨息诉止争,适时开展调解、促成和解。同时,在具体调解方法上,逐步探索固化了包括情景感染、换位思考、隔离疏导、宣泄调解等15种技巧在内的调解方法体系,总结形成了调解工作“六要”原则以及调解操作“快、准、合 ”“三字诀”,收到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