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法院召开“公众开放日”品牌创建推广新闻发布会

19.04.2019  20:37

    4月11日下午,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一年多来深入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情况。分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洪庆通报了“公众开放日”活动的经验做法,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研究室主任王希慧宣读了“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函。来自大庆日报、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的记者及部分辖区群众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员额法官、专职宣传员付建国主持。

    沈洪庆介绍说,近年来,作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院,大庆高新区法院秉持“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的工作理念,紧跟省、市两级法院的决策步伐,坚持转观念、强思路、拓渠道,立足新时代审判工作与普法宣教和舆论工作的结合点,不断强化品牌意识,倾情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常态化工作机制,使审判质效和社会满意度均得到很大提升,在全省法院介绍了经验。

    主要做法:一、把完善的责任体系作为谋事之基。坚持“三个强化”:一是强化领导,党组率先垂范。成立院长挂帅的领导小组,落实常态办公机构。分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转变观念,争做“公众开放日”的联络员、讲解员和宣传员,每名班子成员亲自讲解或主持、联系、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年均在10次以上。二是强化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出台有关“公众开放日”品牌计划、工作流程等五项制度文件,逐年制发工作方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确保“公众开放日”不间断,做到事前有审核、事中有计划、事后有总结。三是强化统筹,提升活动质效。每次“公众开放日”,大到路线确定、议程安排,小到两名专职讲解员的排期分工、各节点引导员和接待员的安排,都要按制度精心筹备、周密部署,并于每季末专题通报推进情况,指出不足、促进整改。二、把多元的思路模式作为成事之要。力行“四个结合”:一是在参观主体上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与人大、政协以及辖区2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3所高校、12所中小学、5个社区建立常态化“公众开放日”合作机制。二是在接待主体上坚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在责任部门以及讲解、导引、秩序维护等岗位上,均实现专兼职结合,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在活动时段上坚持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将活动开展与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重大纪念日、国家宪法日以及开学日等紧密结合,并通过“两微一网”和各级各类媒体开展相关宣传报道近百篇次,引发了公众理解、支持、相信法院工作的广泛共鸣。四是在活动内容上坚持因人施策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区别不同主体有针对性地确定开放内容,依法选取类型化案件,大力强化旁听庭审、专题培训、角色体验等项目频次,全面提升不同人群的法治意识。三、把坚定的中心意识作为行事之本。推动“六个融合”:一是与作风建设深入融合。“公众开放日”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一年多便收集到30余条意见建议,据此健全完善有关财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13项制度。二是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通过系列“公众开放日”活动,倒逼审判质效上台阶。三是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近两年,细化出台有关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系列党建措施,推出部门晨会等创新举措,增强了党员归属感和组织凝聚力。四是与宣传调研深度融合。连续七年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多篇论文入选全国法院年度学术讨论会,创历史新高。五是与文化建设深度融合。顺应“公众开放日”形势需要,全面强化“法官之家”建设,规模化专建警队文化长廊,全楼宇更换书画壁挂,提升了司法人文气息。六是与改革创新深度融合。建设未成年犯非监禁刑判后帮教网络平台,树立了少审品牌;稳步启动内设机构深改试点和“三员合一”等各项改革。通过转观念、强思路、拓渠道,有力推动了高新区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截至2019年4月11日,一年多来共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48场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均实现了新提升,有力推动“公众开放日”活动形成特色,逐渐打造司法公开品牌。由于成效显著,在去年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经验交流座谈会上,高新区法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基层法院作了经验介绍。

    随后,研究室主任王希慧宣读了“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函,并简要介绍了高新区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对外宣传情况,现场以H5的形式回顾了历次“公众开放日”活动花絮,诚挚邀请各界人士走进高新法院,感受阳光司法。

    发布过程中,媒体记者就“公众开放日”活动对象、常态化衔接机制等关心的问题分别进行了现场提问。沈洪庆副院长、王希慧主任对此分别进行了解答。

    本次新闻发布会在民主、宽松、和谐的氛围中进行,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