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检查 严厉打击超标排放

31.12.2015  08:36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黑龙江省自2016年1月1日期起至2016年3月30日,集中开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此次攻坚行动重点管控对象为工业、扬尘、黄标车、机动车尾气、燃煤等污染源。此次检查范围包括辖区内全部大气污染源企业、城市面源、城乡结合地区及重点乡镇等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突出的地区,检查重点为屡查屡犯、整改进展缓慢、群众多次举报、媒体频繁曝光的大气污染排放单位。

  省环保厅要求,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严肃查处偷排偷放,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零容忍”,坚持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存在环境违法的,坚决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作者:刘嘉)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