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组织工农交警大队联合路政部门开展大型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19.11.2015  12:34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大型货车违法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各勤务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工农交警大队于11月11日联合黑龙江公路路政管理局鹤岗路政管理处,组成综合执法小组,开展了整治大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11月11日 下午13时30分,整治行动正式开始。在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中,工农交警大队与路政执法部门在鹤伊公路佰原米业门前设立稽查点,对进出我市的大型货车进行突击检查。以高速公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宽超载、无牌无证、遮挡污损号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进行严查严管。行动中,民警检查一辆车牌照为黑D56626蓝色大型货车时,发现该车严重超载,民警依法将该车扣留,将驾驶人带至大队调查。经网上核实比对,该驾驶车辆核定载量为16800kg,经称重后,实际载重48400kg,属严重超载行为。大队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东山交警大队利用一周时间针对辖区实际开展突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中,东山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护秋保收”行动,在加强道路巡控的同时,打破辖区界限,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两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私家车在鹤名公路周边乡镇道路、工业园区道路违法学习驾驶机动车,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大队领导分别带领东山、新一两个中队对上诉路段加强巡控,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上限处罚。针对东岗路、国防路、东山路等路段,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驾驶两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

      一周来共查扣违法摩托车22台,15台机动车,共计查扣各种违法车辆33台。处罚驾驶两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15次,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5次,查扣超载大货车4辆,酒后驾驶2次,无证驾驶机动车4次,处罚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43次,有效的震慑了大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  (通讯员   武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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