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至少发生18起“天价消费”事件 13起在食品领域

04.05.2016  23:24

  法制晚报讯

  年初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时隔不久,多地又被爆出“天价消费”事件。《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统计发现,一年来,全国媒体至少公开曝光了18起“天价消费”事件。其中,13起“天价事件”均发生在食品领域,舌尖上的“伤不起”正在全国各地上演。

  今天上午,法晚记者回访青岛“善德活海鲜烧烤”排档宰客事件时发现,涉事商家已经撤离,原商铺空置,且无人愿意承租此屋开店。

  追访

  桂林天价娃娃鱼

  五一期间未正常营业

  昨日,法晚记者从桂林市食药监局获悉,“天价娃娃鱼”涉事餐馆目前已经被查封。今天上午,涉事餐馆附近商家告诉记者,“江边美食”餐馆五一期间没有正常营业。

  法晚记者随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涉事餐馆“江边美食”工商登记名称实际为“秀峰区江边美食坊”,登记状态为存续。也就是说,目前该餐馆仍没有被吊销执照。

  “天价娃娃鱼”事件最初是因4月20日一篇《天哪!吃一条鱼竟要5000元!》的报道而引发人们关注。报道称王女士在桂林一家啤酒鱼餐馆就餐时,店员向其推荐了一种“味道很好”的鱼后,在未告知鱼价、未称重量的情况下,直接将鱼摔死,然后要价5000元。事后后经警方调解,王女士结账1500元后离店。

  该事曝光后,经调查取证,桂林市物价局对涉事餐馆的行为定性为价格欺诈行为,做出对涉事餐馆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青岛天价大虾

  房屋空置无人愿租

  今天上午,青岛天价大虾事件涉事商家“善德活海鲜烧烤”排档附近一家饭店的老板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善德活海鲜烧烤”排档所在的门市房是租来的,牌匾在去年事发后不久就被拆掉了,原本这个饭店的门口还贴着处罚通知,现在也没有了。

  “这家店仅营业了半年就出了这个事,现在房子里面的东西也都搬空了,但是这个房子现在一直都租不出去。”该老板介绍说。据近日来到青岛游玩的游客表示,还看到有游客专门来这个涉事饭店拍照。

  天价大虾事件发生于去年十一期间,位于山东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排档被曝出,结账时原来38元一份的大虾竟变成了38元一只。宰客事件发生后,青岛有关部门对善德成烧烤店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

  《法制晚报》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善德活海鲜烧烤”排档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企业,吊销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

  哈尔滨天价鳇鱼

  牌匾已撤大门紧闭

  今天上午,法晚记者分别致电天价鱼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座机和老板电话,但两个电话均无法接通。另据附近商家介绍,这家饭店的牌匾在2月份就撤掉了,现在大门紧闭,属于闲置状态,也没有新的商家入驻。

  距北岸野生渔村约700米处的一主打鱼类餐饮的饭店大堂经理告诉记者:“在‘天价鱼’事件之后,附近店铺的生意没有受到影响,最近几天就餐人数还有明显的增加。其中也有人慕名而来品尝鳇鱼。但我们都是明码标价,98元一斤。

  今年2月12日,游客陈某发微博称,春节期间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野生渔村”吃饭时“被宰”,两桌吃了1万多块钱。此事后被称为“天价鱼”事件。该事件在几经反转后,最终涉事饭店被吊销营业执照、罚款50万元。

  一年至少发生18起天价事件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梳理发现,每到节假日期间,就会爆出游客遇“天价消费”事件:398元一斤的“野生鱼”、38元一只的大虾、368元一份的豆腐……近一年多来,经媒体曝光的“天价消费”事件至少有18起。

  此外,记者发现,频频出现的天价标签大多数都是贴在食品上,舌尖上的“伤不起”正在全国各地上演。有网友表示,“看了这么多天价事件,没有足够的钱假期都不敢出门了。”这18起“天价消费”事件中,有13起(72%)均是发生在旅游景区附近,而时间多集中在十一假期和春节期间。

  近9成天价事件已公布调查结果

  在18起天价事件中,16起(89%)已公布了调查或处理结果。

  其中,至少有13起对经营方进行了罚款或给消费者退款,罚款额度最高的为50万,共有3起。这3起事件分别为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桂林天价鱼事件和上海天价茶水事件。天价茶水事件事后处理最为迅速。

  据了解,4月6日事发当晚当事人报案后,上海公安部门当即介入调查。9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案组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4月12日,公安黄浦分局对上海仪科亭茶业有限公司主要股东郭某及茶托陈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茶托侯某因违法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13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上海仪科亭茶业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超5成为商家

  擅改计量单位

  法晚记者发现,在18起天价事件中,擅改计量单位、漫天要价、不明码标价误导消费者是黑心商家惯用的伎俩。

  其中,商家擅改计量单位共有10起。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曾介绍,自己就曾经看到过“天价马”。有一次在一个景区游玩,旁边放着一块牌子骑马1元,有游客觉得便宜就上马骑了几分钟,结果被收了好几百元,因为这马居然是按秒来收费的。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如青岛38元一份的虾变成38元一只,香格里拉石斛20元一斤变20元一克等。

  商家漫天要价导致的天价消费共6起。例如,去年五一期间,有游客称,自己在青岛崂山景区吃了一顿农家宴,其中,有一道蘑菇炖鸡的价格竟达到894元,一顿饭下来总共花费了2300元。经投诉后,景区工作人员勒令饭店负责人停业整顿并向该游客道歉,并赔偿了游客全部损失。

  由于商家未明码标价,导致天价消费的共2起,分别为桂林天价鱼和常州天价白粥两事件。后者发生于去年十一假期期间。最终,这家粥店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被常州市物价局按相关法规处罚上限,罚了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