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诱杀女孩夫妇见面 互在胳膊上刻对方名字

18.06.2014  10:55

  6月16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孕妇为夫猎艳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白云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谭蓓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现场

  面对判决结果,记者第一时间对押解法警、胡依萱的家人进行了采访。

  胡父在电话中说:“我和孩子她妈对这个判决结果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希望法院同样判决谭蓓蓓死刑。”

  据一路押解、陪同庭审的法警徐振楠介绍:“听到判决的那一瞬间,白云江害怕得腿肚子直哆嗦,要不是我扶他,他肯定支撑不住。给我的感觉是,他当时的脑袋是空的,已经崩溃。整个过程中,他不断地蹙眉、不断地摇头。在法庭上,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在法官问他是否提出上诉后,声音无力地回答了一句‘上诉’。”

  而据在场的法警和旁听人员介绍,谭蓓蓓的表现则比她丈夫平静得多。据徐振楠介绍,在法庭宣判的半个小时里,谭蓓蓓始终低着头,低垂着眼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肢体也没有任何动作,看不出她在想什么。这不禁让记者回想起采访中,桦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伟眼中的那个谭蓓蓓,“冷血”、“镇定”。

  令徐振楠印象最深的一幕是,在法庭外的走廊里,白、谭二人前后走出法庭的间隙,谭蓓蓓回头瞟了一眼白云江,在没有对视的情况下,谭蓓蓓对白云江平静地说:“我一直都在想着你,是我对不起你,我在胳膊上刻了你的名字。”听到这话,白云江颤抖着声音说:“我也在胳膊上刻了你的名字。”“说这话的时候,二人的脸上均没有任何表情,随后他们被押解上车。”

  据法警回忆,12日开庭当天,白云江就曾表示想见谭蓓蓓一面,被法警拒绝了。听完审判结果返回看守所的路上,白云江同样没有说话,只是摇头,说“不信这个现实”。

  坐在电脑前,记者的脑海中反复出现二人在法庭外遇到的情景。也许在旁人眼中,这种几乎于变态爱恋的方式让人无法理解,但又似乎让他们刻骨铭心。刻的那一瞬间,他们想的是什么?有爱恋?有悔恨?可能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