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年内再度降息降准惠及伊春"三农"和小微企业
伊春日报讯(李洋 记者 王卫东)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获悉,央行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这将惠及伊春市铁力市、嘉荫县两家农村信用社,额外增加流动性约2000万元的信贷资金,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倾斜。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额外降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额外下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
据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业务人员介绍,此次降息降准是2014年11月央行启动降息降准政策以来的第五次降息、第四次降准。央行此次降息的主要目的是继续发挥好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降准政策还可以针对目前外汇占款出现负增长的问题,拓宽基础货币投放的来源,适当补充流动性,推动整个经济运行逐步出现回升。
针对存款利率上限问题,该行业务人员介绍,结合降息政策,放开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体现了寓改革于调控之中的政策意图,不仅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自主定价能力,也有利于促使资金价格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但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显著增长的可能性很小。继续保留一年期以内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1.5倍不变,体现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先长期、后短期”的基本思路,也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一致。
针对定向降准问题,该行业务人员表示,金融机构流动性的合理充裕是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定向降低县域和消费类金融组织等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水平,有利于在总量上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在结构上进一步支农、支小和扩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