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失业保险提供300万创业贷款 黑龙江就业优惠再升级

11.12.2018  14:02

  原标题: 返还失业保险,提供 300 万创业贷款……明年龙江就业优惠再升级

  来源:哈尔滨日报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我省就业优惠政策将升级,具体涉及返还失业保险,补助在岗培训、临时生活补贴等,除此之外,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1。 困难企业:返还失业保险 50%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 6 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 6 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50% 的标准确定。

  2。 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

  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2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3。 就业创业:最高可申请 15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4。 需要就业或再就业:常住地可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

  5。 提高就业见习补贴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 16 — 24 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 3 — 12 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6。 补贴生活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7。 给与临时生活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等综合确定。

  8。 参保 1 年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3 年以上放宽至参保 1 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