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

23.12.2014  14:35

  日前,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该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文件要求,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在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对按规定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申领补贴的企业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同一年度内,补贴标准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来源:四川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