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

06.05.2016  18:28

为充分发挥我市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功能,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将对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履行正常缴费义务,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年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用人单位发放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年度为2014、2015年度,额度不超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补贴分2016年、2017年两个年度拨付。

为方便各类用人单位办理稳岗补贴事宜,市人社局将于2016年5月9日起,通过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分批次公告办理申领稳岗补贴单位名单。公告网址: http://www.hrblss.gov.cn/ 。 公告名单内的用人单位在公告发布一个月内,到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来源: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