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黑河市检察院牵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北安市院从地域特点和环境资源现状出发,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奋力攻坚,深化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推进北安生态新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侦查监督部门共发现破坏环境资源违法案件线索10余件,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非法采矿犯罪案件5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其中5件已经依法提起公诉,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为打好打赢破坏环境资源整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举报宣传,构建区域化群防群治机制。 工作伊始,该院就专项整治工作向市委、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由政法委负责组织领导,检察院牵头,国土、水务、环保、林业等部门为成员,成立专项工作组织,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组成多个宣传组,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在北安市区及周边乡镇协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宣传周活动。活动坚持“谁执法谁宣传”原则,各部门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模式,通过悬挂条幅、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法律咨询、线索举报等方式,向在场的群众现场讲解有关破坏环境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疑答惑。建立区域化群防群治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达到强化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摸排取证,构建联动化调查取证机制。 该院结合北安市实际情况,确定将通肯河及乌裕尔河流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作为工作重点,针对所掌握的破坏环境资源的线索进行紧密布局,细致调查,全面获取案件线索。根据群众举报的情况,以侦查监督部门为主导,联合民行部门,组织干警深入实地开展前期摸排调查工作。对确实存在犯罪行为的,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存在违反行政法规的,通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该线索进行清查,同时组织民行部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非法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人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目前,通过群众举报,摸排调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1起非法采矿案。
三、开展联合执法,构建全程化立案监督机制。 该院在自行摸排的同时注重联合公安机关,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在收到相关举报线索之后,将线索通报给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从而将立案监督工作前移到侦查、行政执法工作的源头,变被动审查为主动介入,将监督工作贯穿到侦查、行政执法工作的始终。今年3月该院在工作中掌握了赵某非法采砂的线索,将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并会同公安机关、水务局、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测量,发现赵某在没有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连年在河道内采矿的实施,赵某已涉嫌非法采矿犯罪,该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书》,并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四、强化信息通报,构建有序化执法衔接机制。 该院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两法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对有案不移的依法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活动的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依法进行立案监督。通过查阅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受案、立案信息以及行政执法卷宗,实现对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的有序化衔接。今年该院在对北安市森林公安局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1起涉嫌非法开垦林地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经进一步调查,证实非法占用农用地11.67公顷,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