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欲将互联网划为公共设施:支持中立

11.11.2014  12:12

据美国白宫周一发布的一份新闻稿称,美国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想把因特网重新分类,将其归入公共设施。

奥巴马此举将赋予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更大的权力,如果因特网真的被划为公共设施,联邦通信委员会就可以实施更严格的限制及保护网络中性。

奥巴马称:“联邦通信委员会应当意识到,宽带服务与其他的关键服务一样重要,并且肩负着同样的责任。”

这是奥巴马正式表态支持网络中性,他写道,因特网服务供应商不应控制因特网或决定在线市场的成功者和失败者。

在奥巴马发表此番声明之前,联邦通信委员会曾在4月份宣布,它正在制定一套新的法律法规,让因特网服务供应商以不同的方式来对待网络流量,可能会优先考虑大公司。

简单地说,新的法律法规将允许大公司支付更多的费用来换取更快的网速。

虽然这样做就意味着不会公平地对待所有的用户,但新的法律法规将要求因特网服务供应商保证为用户们提供基准级的服务。大公司可以通过支付更多的费用来换取更快的网速。

联邦通信委员会在4月份的声明如下:

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建议要求宽带供应商为用户们提供基准级服务,同时允许它与内容供应商单独进行谈判和签订协议。无论如何,宽带供应商都必须以商业合理的方式去进行个案评估。基准级服务到底是什么样的?如何建立商业合理的标准?如何解决争议?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就这些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并最终解决它们。

奥巴马称,他相信因特网应当被重新分类和划为公共设施。这意味着所有人都能平等地访问因特网,这正是网络中性的核心内容。

奥巴马发表的声明如下:

一个开放的因特网对美国经济来说非常重要,并且因特网正在慢慢地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因特网降低了提出新想法、引发新的政治运动以及将各种通讯方式更紧密地糅合在一起的成本。它一直是世人所知的最重要的民主化影响之一。

自从因特网问世以来,网络中性已经被注入因特网的架构之中,但它同时也是一个让我们不能想当然的原则。我们不允许因特网服务供应商去限制最佳实务,在在线市场挑选获胜者和失败者。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求联邦通信委员会回复将近400万条公开评论以及实时最强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网络中性。

在竞选总统的时候,我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即建立一个免费和开放的因特网,我始终坚持着这种想法。4年前,联邦通信委员会尝试过实施一些保护网络中性同时又不会对电信公司造成影响的法律措施,电信公司对我们的经济进行了大量的投资。新法律法规遭到挑战后,法庭评估了与联邦通信委员会达成了一致意见的法律法规。网络中性其实就是保留一个鼓励网络投资的外在环境,同时还可以发布新的服务和内容以及构成因特网的所有东西。不幸地是,法庭最终宣布这些法律法规是无效的,这并不是因为它与保护网络中性的需求不相符,而是因为它认为联邦通信委员会采取的措施是不合法的。

联邦通信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他们的决定只对他们自己很重要。我相信联邦通信委员会应当建立一套新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网络中性,让有线电视公司或手机公司都不能象门将那样行事,限制用户在网络上做的事。我恳求的法律法规都是能够反映用户网络行为的非常简单,部分因特网服务供应商已经开始遵守新法律法规了。

新规定包括:

1、不得封闭。如果一位消费者想访问某个网站或服务,并且内容都是合法的,那么因特网服务供应商就不能封闭它。

2、不得限流。因特网服务供应商不能有意拖慢某些内容或加快某些内容。这个过程通常被称为限流。

3、增加透明度。消费者和因特网服务供应商之间的联系即所谓的“最后一英里”,它并不是某些网站得到特别对待的原因。因此,我还恳求联邦通信委员会充分利用法庭最近支持的透明度权威。

4、不搞付费优先。简单地说,任何一款服务都不应因为没有付费而被扔在慢车道上。

如果设计得巧妙,这些法律法规就不会对给因特网服务供应商增加任何的负担。

这些法律法规还必须反映出人们目前使用因特网的方法,尤其是在移动设备上。我相信联邦通信委员会应该让这些法律法规完全适用于移动宽带。这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必须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

 

 

来源:腾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