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解读

02.07.2019  19:54

  一、背景意义

  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从总体要求、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完善乳制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乳制品消费引导和完善保障措施六个方面提出了22条指导性措施,要求各省区、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意见》发布后,农业农村部、发改委等九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农牧发〔2018〕18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扶持方向,分解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奶业发展的原则、路径和主要任务,对于提高我省奶业整体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发展意义重大。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超过65%,形成500万吨高品质生鲜乳生产能力。到2025年,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超过80%,力争形成1000万吨生鲜乳生产能力。

  三、重点任务

  《意见》从种养加销全产业链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主要提出通过优化奶业区域布局、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良种繁育及推广、促进优质饲草料生产、提高奶业生产效率、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强奶业社会化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和保险创新等8项任务措施,打造优质奶源生产基地。

  二是推进奶业一体化发展。主要提出通过建立健全以奶农为核心的生产经营体系、支持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等3项任务措施,提升奶业组织化水平。

  三是做强做优乳制品加工业。主要提出通过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提高乳品企业竞争力、建立现代流通配送体系、加大乳制品消费引导等4项任务措施,增强龙江乳制品加工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四是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主要提出通过加强乳品生产全程管控、加大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2项任务措施,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四、政策措施

  在充分利用好现有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着眼于打通产业发展政策瓶颈问题,加大对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整合力度,《意见》提出了奶牛养殖、良种扩繁、金融服务保障、一体化发展等4个环节的政策措施,全方位支持奶业振兴发展。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龙江推进奶业振兴发展的帷幕已经拉开,必将加快龙江奶业率先实现振兴发展,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lj.gov.cn/gkml/detail.html?t=2&d=381832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