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05.05.2015  17:26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为5月1日至3日,共3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厅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会议,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要结合下发的安全大检查通知要求,及时处理好存在的隐患,特别是重点部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理工作安全稳定;东北虎林园、学校和商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储藏化学品部位是防范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坚决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二、加强教育,认真落实好重点部位防范措施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所属人员搞好安全教育,机关各处室要教育所属人员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要切断所有电源,特别是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外出游玩期间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遇到突发事件,要冷静、机智,做到依法处理,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各院校要加强教学楼、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做好楼宇的安全检查、巡查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发生。商职医院节日期间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加强应急力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东北虎林园要抓好游客和饲养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止火灾、东北虎越网逃逸伤人、冷库氨气泄露、观光车辆故障等问题的发生。其他各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单位安全。
    三、落实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要结合春季防火工作特点,要搞好消防教育,普及好消防安全常识;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留死角。保证消防设备齐全完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设施完好,确保消防安全。各单位要做好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准备工作。
    四、 加强饮食管理,做好卫生安全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开办食堂的各单位要健全食堂管理机构、完善食堂经营模式、健全采购管理机制,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五、合理安排值班,保障应急工作力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合理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撤离职守,认真详细记录值班情况,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预案,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厅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节日安全工作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适时将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2015年4月23日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