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 坚决停航

07.06.2015  23:57

  日前,哈市召开水路客运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传达6月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极端灾害性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全市水路客运安全管理,应对防范极端灾害天气。

  此次,哈市下发了《哈尔滨市航务管理处关于做好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加强水路客运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检自查。以“人员、船舶、码头”为重点,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齐、是否履行职责、船舶驾驶员是否按操作规程驾驶船舶,是否存在疲劳驾驶;查营运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是否达到安全适航标准;查客运码头岸线连接设施、廊桥等安全乘降设施是否牢固可靠、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对查处的问题要迅速进行整改。

  按照规定,各水运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安全应急预案,根据可能发生各类风险点,在企业内部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模拟演练,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如遇大风、浓雾、暴雨等恶劣天气,要按照海事部门要求,坚决停航停运,严禁客运船舶在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切实保障船舶安全运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夜游船舶除符合海事部门有关适航要求外,要在船内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各企业要选择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驾驶夜游船舶,同时合理安排驾驶员作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做好端午节运输保障,各企业要根据端午节客流密集等情况,制订本企业端午节运输工作方案,做好应对客流高峰的各项准备,确保端午节全市水路客运安全有序运营。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所属的各区、县(市)航务(运输)航务管理机构,已全面开展了水路客运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客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