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所在区域妇女群众制度(试行)》

15.01.2019  11:40

  为更好地发挥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作用,提升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实效,全国妇联日前制定印发《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所在区域妇女群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并发出通知,要求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及各选举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制度》提出,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职责是引领、服务、联系所在区域妇女群众。代表要注重做好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引导妇女群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要把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紧密结合,发挥自身优势,协调社会资源,为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提供有效服务;要与妇女群众建立密切联系,倾听妇女群众呼声,了解妇女所思所盼,及时反映妇女诉求。

  《制度》从建立有效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提交意见建议、参加会议活动四个方面,明确代表的履职方式和履职要求。每位代表至少与10位妇女群众建立面对面的直接联系,任期内至少形成1份专题调研报告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制度》明确,将从学习培训、搭建平台、畅通交流、意见反馈四个方面,为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将通过代表填报《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妇女群众记录表》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名册》,使全国妇联和选举单位及时掌握代表联系所在区域妇女群众情况,切实提升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实效。同时,全国妇联将通过发送工作简报、赠阅《中国妇女报》等报刊、在“女性之声”两微一端发布等方式,及时向选举单位通报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信息。

  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是全国妇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妇联组织改革,始终保持和增强妇联工作和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有效实践,也是全国妇联创新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方式,把中国妇女十二大提出的“进一步健全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长效机制”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制度》将有利于更好地激发代表履职的主体意识,拓宽代表履职的渠道和途径,提升履职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植根于妇女群众的优势,变一次性会议代表为履行一届职责、联系一方妇女群众的妇女工作代表,进一步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群团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建立健全科学、务实、管用的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制度机制,对基层妇联改革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

  据悉,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共计165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