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妇联出台多项措施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服务

28.07.2014  13:27

  当前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黑龙江省妇联日前针对这个省留守妇儿的特点,提出了深化志愿服务、扶持致富创业、维护合法权益等十项举措,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服务。

  黑龙江省妇联副巡视员白锦婵说,要发挥各级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女性社团组织以及巾帼志愿者作用,与贫困、老龄、残疾等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牵手结对,共同帮助解决留守妇女儿童生产、生活困难。特别是要发挥巾帼专业合作组织、女能人、女经纪人等作用,在农业机械、实用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扶助。

此外,妇联要帮助留守妇女及其家庭选择适宜的生产项目,组织开展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优先帮助解决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

  各级妇联要发挥自身信访窗口、维权热线及“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作用,接处留守妇女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