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6月7日,省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会上,传达了省委书记张庆伟在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意见》,党组成员分别结合实际谈了认识和思考。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睦终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做出安排和部署。会前,学习了《反家庭暴力法》。
刘睦终指出,这次省委全会,对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意义重大。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群团改革、妇联改革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部署,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在妇联改革中落地生根。
刘睦终强调,要对标改革部署,推进妇联系统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突出改革的政治主题。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把牢妇联改革和妇联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妇联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盯紧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方面要推进既定省妇联改革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要谋划实施相关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要进一步处理好推进省妇联自身改革与指导基层妇联改革的关系、攻克改革难点与巩固改革成果的关系,推进妇联改革全面深化、不留死角。把握改革的工作节奏。自觉在省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大局中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号令,既不能抢跑冒进,也不能拖拉等待,更不能自行其是,自觉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刘睦终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保障深化妇联改革有力有序开展。强化政治担当。要把全面深化妇联改革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的试金石,领导干部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加强思想引导。把握好“先立后破、不立不破”这个总原则,推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加强对机构改革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确保妇联改革在省委领导下顺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刘睦终还就做好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省妇联党组成员、厅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