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召开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5月7日,省妇联召开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会议传达了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并就省妇联印发的“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作出说明。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睦终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睦终指出,妇联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法治黑龙江建设,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高站位推进妇联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按照张庆伟同志在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上强调的“工青妇都要结合实际有所作为”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存在问题,突出建设重点,积极主动作为,引导动员广大妇女为营造公正透明、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刘睦终强调,要牢牢把握重点任务,高标准推进妇联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要强化源头参与,着力促进科学立法。履行法律和章程赋予的代表妇女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的职责,推动充分考虑两性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保护的意见建议上升到法律法规顶层设计之中;要履行法定职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强化依法履职意识,自觉执行法律规定,有力推进与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要注重协调联动,着力促进公正司法。推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帮助妇女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化宣传教育,着力引领妇女守法。增强普法实效,让依法办事在妇女和家庭中蔚然成风。
刘睦终要求,要切实增强工作合力,高效能推进妇联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落实落细责任。要有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加强法治建设各项举措一抓到底、见到成效;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纠正推进不力、措施不实等问题;注重统筹兼顾。立足妇联实际,将法治建设与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会议还邀请了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胡东为系统干部职工做了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的宪法知识讲座。胡东教授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的完善发展、宪法的实施保障等方面对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辅导。
会议由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白锦婵主持。省妇联厅级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