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妇联开展关于单亲贫困母亲状况的情况调研
单亲贫困家庭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势,这一群体的稳定对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解单亲贫困母亲的生存状况,更好的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按照省妇联的要求,结合佳木斯市实际,我们在全市5县(市)4个区范围内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入户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单亲贫困母亲生存状况进行了调研走访,此次调查均以电子版形式下发问卷,共回收问卷1673份,我们通过问卷抽查进行了数据分析和比对,在此基础上结合汇总表,形成了佳木斯市单亲贫困母亲状况调研报告。
一、 基本情况:
通过对1673份调查问卷中发现,佳木斯市单亲贫困母亲存在着“四多一低”现象,即:年龄在40岁以上的妇女多,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多,本人患病及残疾的多,没有参加低保的多,家庭收入比较低。
从年龄结构上看。回收问卷中全市单亲贫困母亲年龄结构为:20—30岁204人,占12.2%;31—40岁318人,占19%;41—50岁 556人,占33.2%;51岁以上595人,占35.6%。
从文化程度上看。回收问卷中全市单亲贫困母亲中文盲23人,占1.4%;小学文化562人,占33.6%;初中文化978人,占58.4%;高中或同等学历为79人,占4.7%;大专以上31人,占1.9 %。
从贫困原因上看。回收问卷的单亲贫困母亲家庭中,因本人或子女患病导致贫困的家庭数583 户,占34.8%;因身体残疾导致贫困的家庭数193户,占11.5%;因丧偶欠债导致贫困的家庭数421户,占25.3%;,因子女上学欠债导致贫困的家庭数330户,占19.7%;其它情况146户,占8.7%。
从职业状况及经济收入上看。在参与调查的单亲贫困家庭中,失业、无稳定收入的家庭数715户,从事个体自由职业的家庭数114户。享受城镇医保的家庭数458户,参加新农合的家庭数975户,享受低保的家庭数813户。其中,负担女子教育家庭数850户,同时负担子女教育和抚养老人的家庭数308户,未享受低保的有850户。
从住房情况及社会保障上看。调查中,城镇年收入在3600元以下的家庭数400户,农村年收入在1800元以下的家庭数488户,其它785户,没有住房的家庭数716 户。从调查反映出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多数成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这群弱势群体还没有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少部分单亲家庭未曾得到过政府部门和社会救助,更没有因单亲贫困母亲的特殊身份得到额外的救助,大多数的单亲贫困母亲希望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援助。在思想方面反映出单亲贫困母亲对未来期待不足,思想意识落后,就业能力不强,缺少创业资金,多数人还想依靠政府补贴来维持生活。
二、主要困难及原因:
1、经济压力大生活保障匮乏
经济压力大生活困难是所有单亲贫困母亲共同面临首要困难。我们对困难原因进行了调查梳理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收入普遍偏低。目前,单亲贫困母亲多依靠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在农村,大部分单亲贫困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农田收入,少部家庭依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家庭月收入均在500元以下。在城镇,多数单亲贫困母亲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很难找到固定工作。有的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的同时,还要兼顾家务,家庭的拖累使得她们无法外出务工。此外,她们的子女多未成年,吃、住、就医、就学等家庭固定经济支出占家庭收入比重较大,大都感到入不敷出,生活比较困难。
二是工作相对不稳定。调查显示被调查单亲贫困母亲中年龄集中在30-50岁的以无业人员居多,她们中大多数也有就业愿望,但是由于自身条件、就业倾向、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不匹配现象,大多数人很难实现稳定就业。许多人采取打短工、松散就业等方式来缓解经济压力,但这种不稳定就业在影响着被调查者生活稳定性,同时也给她们带来了许多精神压力。
三是家庭教育缺位。由于父亲的缺位而导致家庭结构不完整,单亲贫困母亲的子女教育问题相对突出,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存有问题,溺爱放纵或过分严格,两个极端较为明显,加上生父往往在离婚后不能尽其责任,孩子缺少父爱,使孩子的心灵深受创伤,出现程度不同的心理问题,一些孩子形成了孤僻、冷漠、自私、怯懦和独立的性格。调查显示有六成左右单亲家庭的孩子学习成绩并不理想,分别出现了难以沟通、成绩不好、叛逆等问题。子女教育问题,成为单亲家庭中具有普遍性难题。
2、健康状况令人堪忧
调查中,有27%的单亲贫困母亲存在亚健康状态,有29%的单亲贫困母亲生病时不敢上医院看病。有44%的单亲贫困母亲存在失眠、焦虑现象,有抑郁、脾气变坏和不愿与人交往等情况。65.2%单亲贫困母亲一周吃不上一次肉或鱼,有25.8%的单亲贫困母亲一周吃不上一次水果,其它占9%。有34.8%的单亲母亲吃菜以咸菜为主,有47.2%的单亲贫困母亲家庭中总买最便宜的菜。其它占18%。此外,单亲贫困母亲没有一个人一年体检一次,只有不舒服了才去医院,有的单亲贫困母亲不舒服先忍着,太难受才去医院。
3、生活质量不高、满意度差
在调查过程中,有957户单亲贫困母亲有自己住房,其余716户均为租房、借住亲属或娘家,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单亲贫困母亲对现有生活状态满意度很低,大部分单亲贫困母亲对家庭住房状况、经济收入很不满意。有六成人觉得生活困难被人看不起,四成人过年过节不走亲访友。
三、解决的对策及办法
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可以说是社会细胞中最弱势的家庭,应该得到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关心。可以说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帮扶救助工作是市妇联“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个重要体现。根据前段时间佳木斯市妇联对全市城乡单亲贫困母亲状况调查走访,结合工作实际,建议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抓好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帮助救助工作:
1、制定出台单亲贫困母亲救助办法。建议上级妇联尽快协调民政厅、人保厅、教育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我省单亲贫困母亲救助办法,制定对其帮扶和救助措施。在经济上出台补助的标准。在就业方面为她们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和其它合适岗位。就医方面为她们提供免费体检,出台大病救治补助标准。在养老保险方面帮助她们协调缴纳养老保险金。在住房方面为她们提供廉租房。在子女教育方面,减免其子女学费及杂费等优惠政策,从多方面多角度来帮助她们转变现有的生活状况。
2、成立单亲贫困母亲帮扶救助组织机构。建议各级政府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议程,加强领导、检查和督办工作,组织各部门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应成立单亲贫困母亲救助办公室,确定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抓好单亲贫困母亲帮扶救助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救济款发放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做好走访跟踪问效,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环节领导责任,确保单亲贫困母亲救助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加大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妇联组织应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在全社会对单亲贫困母亲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单亲贫困母亲的关注度。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对单亲贫困母亲、单亲贫困儿童的帮扶和救济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这部分弱势群体,帮助她们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共享社会主义的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