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出台《黑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0.10.2014  11:57

    为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黑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我省人口分散、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省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的提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把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大战略任务加以推进,使发展改革成果最大程度惠及全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