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调研组在黑龙江召开《种子法》修订草案座谈会

14.08.2015  11:37

      8月7日上午9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调研组一行5人在花园邨三号楼会议室召开《种子法》修订草案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省人大农林委、省农委、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发改委、财政厅、工商局、公安厅、省法院、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省林科院等单位,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凤仙、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站长佟朝晖、法规处王兴军等5名同志参加会议。座谈会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义华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朗胜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张凤仙同志就《种子法》实施情况、全省林木种苗基本情况和对《种子法》修改的建议向调研组做了全面汇报,汇报结合全省工作实际重点阐述了执法监管主体、林木种子概念、建立非主要林木品种登记制度、完善林木种子贮备制度、完善林木品种审定(认定)制度等五条修改建议。省人大农林委、省农委等单位也做了发言。

      调研组在黑龙江期间还到省森林植物园、牡丹江、密山、虎林、建三江、抚远等地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