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16.10.2014 18:36
本文来源: 发改委
狠刹“四风”问题,落实好“两个责任”是关键。为进一步落实廉政责任,10月14日下午,省发展改革委召开了委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大会,会上委领导与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内容、履责要求和追责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既是责任人履行职责的遵循,也是上级进行考核追责的重要依据,委领导、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都认真审阅,并郑重签上了姓名。责任状一式三份,委分管领导、责任人、驻委监察室各一份。责任状签订后双方领导任职没有变动,其责任状有效期自然延续,如若双方领导有一方任职变动,或责任状内容需要修改完善,则重新签订责任状。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6.10.2014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