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婆婆老公骂笨蛋 哈市一媳妇产后抑郁要跳楼

07.04.2016  09:05

  哈市26岁的小敏从事财会工作,丈夫是一家国企的普通员工,因公公早逝,小敏结婚后就与婆婆同住,三口人相处还算融洽。

  2015年末,小敏生了宝宝。由于刚当妈妈,加上产后身体虚弱,她在照顾孩子方面显得措手不及,而婆婆却不同意让儿子插手。由于婆婆的育儿观念与小敏不同,比如给孩子盖厚被,不用尿不湿,让小敏喝浓汤下奶……只要意见不合,婆婆不是冷眼相对,就是破口大骂,小敏每天都处于非常焦虑和极度抑郁中,只能暗自流泪。

  有一次,婆婆又端来一大碗又咸又油的猪爪汤,逼小敏全部喝完,小敏喝不下恶心得吐了,婆婆就骂她没用、太笨,连孩子都不会养。小敏忍不住摔了碗,与婆婆大吵一架。丈夫回家后,不但没有平息婆媳矛盾,反而责怪小敏不懂事。

  小敏和父母哭诉,谁料第二天婆婆又和小敏妈在电话里吵起来。当晚,小敏被丈夫和婆婆指责和娘家人多嘴,小敏觉得委屈,抱起未满月的孩子冲到窗口,发了疯似的要跳楼,婆婆和丈夫这才停止辱骂。

  第二天,趁丈夫上班,婆婆去买菜,小敏抱着孩子回了娘家。婆婆和丈夫追来,当着小敏父母面又骂小敏笨、没家教,双方父母打到一起,小敏表示要离婚,强势的婆婆当场同意,但是孩子要带回去。

  法庭上,为了争孩子的抚养权,双方父母当庭互相辱骂。鉴于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仅对孩子抚养问题有争议,因此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因处于哺乳期,由母亲小敏抚养。

   律师说法:

  录音、录像、亲属证言等均可作为证据

  据赵丽敏律师介绍,根据3月1日新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不予理睬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此法,精神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法的调整范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冷暴力”。

  这种行为更多的是通过暗示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的目的,较之殴打等暴力行为更为隐秘,短期内在外表上没有痕迹,又因为发生在家庭内部,所以很难被发现和举证。而且精神暴力行为多发生在知识层次高、性格内敛的家庭,所以更不易察觉。

  据了解,精神暴力行为在80%以上的离婚案件中都有出现,其中涉及精神暴力的案件中90%以上家庭存在举证难问题,大部分家庭最多只是将精神暴力行为作为离婚的理由,或者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几乎没有当事人以精神暴力为由提出赔偿请求。

  律师表示,对于精神暴力,家庭成员要勇于说“”。根据新法规定,只要具有有效的精神暴力摧残证据,法院、社区、妇联以及派出所等社会法律机构,就有义务提供相关的帮助,被害人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辱骂、恐吓证据,或者通过亲属证言作为人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向社区、派出所求救,以此禁止精神摧残的行为,相关组织也有义务协助执行保护令措施,保护当事人精神和身体不受摧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