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婚假新规预计下月出台 暂行晚婚休18天

08.04.2016  09:50

  “我去单位请婚假,被告知不能休晚婚假”“我晚婚向单位请假,居然说只能休3天”“国家虽说取消了晚婚假,但我省并没有相关消息啊”……近日,哈市多位准新人向记者反映,单位不给晚婚假。为此,记者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到,我省现在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仍按原政策执行,新规预计下月出台。

   市民投诉

   晚婚假取消单位婚假只给3天

  哈市私企员工白女士提起请婚假的事后悔不已,“只想等个好日子,没想到少了15天婚假,现在只剩下3天,早知道我去年12月就去登记了。”有同样烦恼的还有王女士,王女士今年30岁,在哈市一家私企上班,今年3月份结婚,跟单位提交申请,被告知2016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的,不再享受原来15天的晚婚假,“正常婚假天数为3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让王女士感到疑惑的是,国家不是说“地方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可是现在我省的地方规定还没出台,那婚假该怎么休?

   部门答复

   我省新规出台前晚婚仍可休18天

  对此,7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虽然取消晚婚假,但是我省并未出台,在过渡期内,法规未生效之前,我省继续执行原条例,也就是说婚假仍可以按原标准执行。

  按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黑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3天法定假期和15天晚婚假一共可以休18天。对于单位不予执行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新规情况

   预计下月出炉婚假将为18天

  记者在网上查阅发现,目前全国已有26地已明确取消晚婚假。比如,甘肃、山西两地原30天的晚婚假取消改为婚假30天,云南、内蒙古、河北原15天的晚婚假取消改为婚假18天。

  在采访中,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新规已经制定完毕,提交相关部门审议,预计下月出炉,新的条例出台后,可能取消“晚婚假”的字眼,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可享受18天的婚假,但是二婚不享受此待遇。(作者:于燕)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