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公诉一处开通“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 讲述未检好故事 传播未检好声音

25.08.2017  16:32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未检工作影响力,着力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省院公诉一处开通以未成年人检察为主题的“龙江未检”新浪微博、“龙江未检”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客户端,面向检察同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相关机关、团体,法学研究人员、新闻工作者、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以及其他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组织和个人等,通过开设未检剪影、热点争鸣、案件聚焦、法治微课等栏目,每周推送有关未成年人检察的重点工作、团队建设、专家声音、法律时评、心得感悟、法治宣传等信息资讯,展示未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进行法治宣传,促进未检业务交流。“龙江未检”微信公众号成为继上海、山东之后,全国第三个省级院开通的未检微信公众号。
  省院党组成员乔洪翔非常重视和关注公诉一处“两微一端”的开通,特别强调要树立品牌意识,保障公众号质量,把握好未检工作宣传、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尺度和时机,真正发挥其扩大未检的社会影响、加强未检工作宣传的重要作用。要紧紧围绕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主要任务,聚焦社会热点及人民群众关注点,准确把握“龙江未检”定位和受众需求,主动适应新媒体阅读和传播方式,生动、活泼、新颖、符合新时代特点,经营好“龙江未检”。
  省院公诉一处及时向高检院未检办、省内外检察机关推送“龙江未检”公众号,要求全省公诉、未检部门充分重视新媒体的运用,加强工作宣传和交流,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共同保障和精心呵护公众号品质,确保其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龙江检察新媒体品牌。
  公诉一处还及时将“龙江未检”的开通情况通报团省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关工委等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向他们及所属相关单位推送“龙江未检”公众号,将“龙江未检”作为一个崭新的平台,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促进形成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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