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执行作风转变落到实处

09.09.2014  10:56

        按照最高院统一部署,嫩江法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将作风的转变落实到每一件执行案件中,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家住嫩江镇的孙大娘已81岁高龄,育有一儿两女,老两口与儿子共同生活多年。由于孙大娘年老多病又失去劳动能力,老伴长期患病在床,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小儿子微薄的收入根本无力负担。于是,孙大娘找到两个女儿,要求其尽些赡养义务,帮助承担部分治疗费用,却被两个女儿拒绝。无奈之下,孙大娘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两个女儿同意每月分别支付孙大娘夫妇200元赡养费,然而几个月过去了,两个女儿却分文未付,于是孙大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孙大娘的两个女儿,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对方均以无钱给付为由拒绝。执行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发现,两个女儿都有固定工资收入,于是第一时间对工资账户采取了查封措施。两女儿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来到法院作闹,甚至跑到孙大娘家中对老人进行辱骂、厮打。为尽快解决纠纷,法院执行人员待两人情绪稍有缓和后,主动与二人约谈,详细释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行为的后果。在法律的威慑和情理的感化之下,两人最终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主动将4000元执行款交到法院。法院执行人员亲自赶到孙大娘家中,将执行款交给两位老人。看到执行人员亲自送来执行款,孙大娘激动地流下了眼泪,紧紧捂住执行人员的手说:“如果没有法院,我的命都活不长了,天下还是有说理的地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