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5月起执行 哈市市民咨询多转移资产少
03.05.2015 10:53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1日起,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储户存款的银行一旦发生危机,储户最高可获得50万的赔付额。记者走访位于省城的部分银行了解到,咨询该项制度的储户较多,极少有储户提出要提取大额存款另存其他银行。
根据此前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最高偿付额为50万元人民币,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包括存款本金和应计利息)。而超过50万的存款将不会受到保护。
1日,记者在哈尔滨市一家银行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并不多。正在办理取款业务的姜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家庭需要,今天来提取的是万元以下额度的存款。当被问及是否知道今日开始执行银行存款保险制度,而超过50万不受保护时,姜女士笑称,知道该制度的执行,但认为自己存款是在国有银行,信誉应该有保障,不相信银行“会黄”。而且制度才刚开始执行,打算关注一段时间再作打算。
一家商业银行的经理告诉记者,最近不少市民来咨询相关内容,但极少有储户提出要提取大额存款另存其他银行。理论上市民可以分散的将存款存在各家银行,如果不高于50万元均可受到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但同时提醒储户,在存取过程中可能造成利息损失。(作者:吴萌)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03.05.2015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