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法院:法官入村调执合一 货款送到百姓家中

22.07.2014  11:46


        “谢谢法官,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帮俺要回货款,还亲自送到家里!”一句简单朴实的话语,道出了老百姓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

        王某家庭困难,靠经营小卖店谋生。2013年村委会赊欠货款4,966.00元,王某多次索要没有给付,无耐今年将村委会诉至孙吴县法院。该案事实清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能快速结案,法官既省时又省力。但原告胜诉,如被告不还款,还要申请法院执行。

        法官贾振友没有简单局限于快速结案,而是先入村进行调解。被告目前没有还款能力,原被告商定了最短的还款日期。到了还款日,没等原告催要,贾振友已来到村委会跟踪“执行”。因经费紧张,村委会不能如期还款。怎么办?请乡政府帮忙筹款。贾振友邀村委会主任一同来到乡政府,当乡领导得知原告以经营小卖店谋生、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立即答应帮助村委会想办法。按再次约定的还款日,贾振友又来到村委会跟踪“执行”,终于拿回全部货款,亲自送到原告家中。

    法官贾振友三次入村、一次到乡政府跑腿调解,把简易案件,细致办,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