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
(2016年11月18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件。为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我省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实现我省全面振兴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上来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迅速持续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一要把握总体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学习宣传六中全会精神,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宣传六中全会精神,引导人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六中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学习宣传工作中,要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理解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上的重大创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依规管党治党的重大要求上来,统一到确立习近平同志在全党核心地位的重大决定上来。
二要深入学习宣传,全面加强理论武装。要分层次组织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突出抓好省级领导干部学习,通过开展集体学习、作专题报告等形式,带头深入学习探讨,掌握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重点抓好地厅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制定专门计划、列出专题研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党课、撰写理论文章,省、市党(干)校要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进行一次轮训,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把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由宣传部门牵头,分级制定周密计划和方案,实现党员全覆盖。要分阶段开展六中全会精神宣传。第一阶段要形成声势和营造氛围,第二阶段要加强深度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阐释,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省委组建宣讲团,集中时间开展宣讲;市、县委组建宣讲团和基层宣讲小分队,在城乡开展分众化的巡回宣讲报告活动。认真组织新闻报道,做好网上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宣传。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解读,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成果。
三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学习宣传六中全会精神,要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要在工作实践中深化认识,深入落实,使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真正成为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遵循,成为我省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成为我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武器。
二、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六中全会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符合党心军心民心,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要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必须深刻把握党的建设规律和历史经验,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和历史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凝聚理论共识,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目标共识,以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的巨大成就凝聚实践共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人民谋福祉的伟大情怀凝聚感情共识,真正做到信赖核心、拥戴核心。
二要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必须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上落实,在重大是非考验面前站稳政治立场上落实,在党内生活中严守政治纪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规范政治言行上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要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必须严格遵守《党章》,把服从核心建立在强化党的组织意识、组织观念基础之上;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以“四个服从”的刚性要求,保证党组织行为和党员个人行为自觉服从核心;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组织程序,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四要在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必须坚定不移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在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的前提下履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职责,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的前提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紧跟核心上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三、认真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的制度安排。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促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党内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
一要从严抓实思想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也是保证全党步调一致的前提。要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的基础上,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研学必读书目。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必读,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内容必学,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必学,各级党委(党组)对省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也要纳入必学内容。充分发挥“龙江发展讲坛”作用,进一步严肃党(干)校集中培训学习纪律,加强学习和考评结果运用。扩大“龙江先锋网”教育平台覆盖,把党员干部网络学习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要以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为教材,切实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警示性。
二要从严抓实选人用人。端正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要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政治有问题要一票否决,品行有问题要坚决不用,作风有问题要进行调整,廉洁有问题要严肃查处。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委选人用人主导作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全面辨证看待和使用干部。要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强化责任担当,对不愿到艰苦地区和岗位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依纪进行处理。要严明干部纪律,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用人风气更加清朗。要加强干部管理,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抓在日常、融于经常,为选好用好干部奠定基础。要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三要从严抓实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要从基础环节严格抓起,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并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分级进行部署和检查,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题报告。要狠抓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党组织按期换届等工作。省直部门要在明年省党代会召开前,全部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开展真诚的思想交流和交锋,解决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四要从严抓实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要突出党内监督重点,加强对重要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着力解决对思想和作风问题监督难、同级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难等问题,在监督范围、监督内容上全面覆盖。要充分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明确政治巡视定位,在巡视及“回头看”过程中,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生态,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要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我省的实施办法,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针对不同问题运用相应举措,更具体更有效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在加强党内监督上综合施治,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抓好《准则》《条例》和其它党规一体落实。要把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五要从严抓实问题整改。落实《准则》和《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现实问题。要结合各地各单位和各层级实际,认真查摆分析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具体表现,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组织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以及党内监督失位等问题。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列出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到人,对照《准则》和《条例》严格整改。要区分类别、具体施策,对共性问题全省要统一部署整改;对个性问题,各级党委、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要具体指导和监督整改。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牢牢抓住“关键少数”,重点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省委常委、省委委员和省级领导干部要为全省树立标杆,要求高于其他党员干部,监督严于其他党员干部,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自觉做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自觉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自觉做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自觉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表率。省管干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层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一要在坚定理想信念上发挥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从省委常委、省委委员和省级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锤炼,持之以恒加强道德修养。要始终不忘初心,坚定理想,坚守信仰。要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担当责任,自觉做到“十个必须”。要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以加强道德修养促进加强党性修养。
二要在自觉接受监督上发挥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从省委常委、省委委员和省级领导干部做起,自上而下,带头强化党员“第一身份”意识、克服特权思想,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自觉接受班子同级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要畅通渠道,虚怀纳言,主动接受党外各个方面的监督。凡是涉及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批评、质询,都要逐件做出具体回应。
三要在严守纪律规矩上发挥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严明纪律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省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省委要带头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研究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执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在全省形成严守纪律、严守规矩的良好风气。
四要在落实领导责任上发挥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要从省委常委、省委委员和省级领导干部做起,在履行责任上敢抓敢管敢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职责。党的基层组织要切实负起日常监督职责。党员要把握权利、义务、责任一体的要求,积极开展民主监督。要把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选拔任用依据的重要内容。对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要视情节依纪进行问责追责。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坚定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信心、奋发进取,为我省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全面振兴发展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