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高专校党委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

24.11.2014  16:2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18日,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孙希昌同志主持,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校党委办公室主任王清峰同志全文宣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认真听取中央文件后,孙希昌书记作出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党的中央全会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标志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超的政治智慧、非凡的胆识气魄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孙希昌书记就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一、坚持全面系统学习,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 各支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一要抓好传达学习。要尽快把全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各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学习。要原原本本学习全会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说明,引导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 二要领导带头学习。党委中心组、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做真学真用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干部职工的学习。 三要坚持广泛学习。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覆盖到全校上下、每一个支部、每一位党员和同志。团委要组织青年团员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党办要周密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活动。 二、运用法治理念,坚定推进依法治校。 (一)、增强法律意识,知法懂法用法。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也多次指出,“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让法律进课堂,利用专题讲座、板报、网络等平台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让法律进课堂,提高师生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民主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全校师生以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努力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