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已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14.08.2015  09:41

  黑龙江日报8月14日讯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目前,我省24所省属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已全部达到不低于每年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的省定标准。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力度,2014年全省职业教育经费支出达到48亿元,是2011年“十二五”初期的1.5倍,年均增长14.2%。2014年,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全省公

  办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从2015年起,按照职业院校隶属关系,同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公用经费,包括维持学校运转的经常性项目支出,按照全日制注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学生人数折算的生均水平,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并实行动态调整。到2017年,各地公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万元,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省财政将根据各地职业教育投入和绩效改革等情况给予综合奖补。

  《意见》中同时落实了地方投入责任。根据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要求,明确了省级统筹、市县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方式,要求各地坚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筹资渠道。并建立绩效奖补机制,为提高职业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财政职业教育绩效考核要求,我省建立了职业教育绩效考评和以奖代补机制,每年对省属学校和市县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统筹职业教育资金向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倾斜。

  此外,我省今年还推行了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50个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推进专业设置、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以及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