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健全学生资助制度 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
30日下午,黑龙江省教育厅召开2018年教育资助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今年我省将着力改进工作方法,从精准资助等方面努力协调和解决资助工作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会议现场。东北网记者 霍枭涵 摄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打造精准资助工作机制
2018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好大学生赴基层就业补偿贷款代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伙食补贴、建档立卡等高中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偿;进一步打造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做好省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进一步加强各学段资助资金的落实,对学校进行定期巡检、不定期抽查,完善资助工作监督和反馈机制。
优化信息化服务 首次实现手机申贷
进一步提升各子系统建设的利用度,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全省各地各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据悉,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手机APP功能已进入测试阶段,在全国首次实现不出家门即可申请助学贷款。
从学前至研究生 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按照黑龙江省(学前至研究生)国家资助政策,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及烈士子女儿童提供学前助学金;在义务教育学段,在校生全部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享有0.2万元助学金,城乡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段寄宿制学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每年还享有300-500的就餐补贴;高等教育阶段,除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低保家庭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家庭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也将得到500/1000元的入学资助。此外,针对研究生、本专科生、退役士兵等奖助对象也设立了一系列资助政策。(作者:包海多 霍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