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分级分类招考公务员
今年以来,宁夏自治区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在继承以往好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公务员考录工作改革创新,公务员考录工作科学化水平实现了新的提升。
优化考录政策制度。建立联动决策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建立公务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始终步调一致,共同研究方案、设计程序方法、严格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决定全区公务员管理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确保整个考录工作严谨、规范、有序进行。规范报考条件,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明确规定区直机关职位原则上全部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及市以下机关除专业性强的职位外,一律不做工作经历方面的限制;凡招考职位具有社会综合管理属性的,一律不设专业条件限制。在学历层次要求上,凡国家承认学历均可报考,不得设置“全日制”学历限制。开展定向招考,破解艰苦边远岗位报考人数较少的问题,对宁南山区九县(区)拿出近60%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人员定向招录。同时,部分职位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人员定向招考。规定定向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为期5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内不能调动和参加遴选,努力做到最大限度留住人。优先充实基层,加大招考力度,上半年招考县(区)以下公务员320名,占今年全区招录公务员人数的77%。
完善考录方法。采取分级分类考试,首次实行AB卷分类和专业性较强职位特殊招录办法。对政法系统DNA检验鉴定、法医等专业技术性强的职位增加专业科目笔试,不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确保特殊职位用人需求。采取合并招考职位、高分优先选岗的办法,确保择优录取。将招录条件相同、编制管理权限一致的职位合并招考,待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束后,按照成绩排名,由考生自主选择职位,让高分考生有更多的录取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