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方安全提示:夏季戏水要做到“十不十要”

24.07.2015  20:14

  目前,哈尔滨已进入高温季节,各大、中、小学校放假,许多市民、学生和中外游客到松花江及哈市其它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游玩纳凉。哈市警方针对此情况,总结推出夏季水上安全“十不十要”,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夏季水边游玩要记牢。

  哈尔滨警方说,由于近年来松花江水位提升,水域宽阔,全市各水域水情复杂,安全隐患增多,加之一些群众忽视自身安全,随处野浴,酒后涉水,特别是一些不会游泳的年轻人冒险涉水,导致了一幕幕惨剧的发生。

   这十要十不要具体是

  一、不要野浴,要到指定区域游泳;

  二、酒后不要游泳,要头脑清醒时游泳;

  三、不要在天黑和起雾后游泳,要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游泳;

  四、过度劳累和患病时不要游泳,要在身体舒适时游泳;

  五、不会游泳不能下水,即时要下水也要佩戴必要救生设备;

  六、在同伴溺水后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呼叫救生人员或携带救生设备施救;

  七、不要在水中嬉戏打闹和潜水,在水中要保持良好秩序;

  八、青少年和儿童不能独立嬉水,要在家长和老师陪护下到指定区域活动;

  九、不要在岸边、码头和船舶的临水危险区域逗留,要在安全区域内活动;

  十、不要乘坐“黑渡(游)船”,要乘坐有安全营运资质船舶。(作者: 刘松 周秘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