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乡、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黑安办函字〔2015〕33号)
08.06.2015 00:3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五级五覆盖”是年初国务院安委会作出的重要部署,省政府安委会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请报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安办函〔2015〕33号),要求各地从6月份开始逐月上报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请各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有关要求,加快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延伸,并于每月5日前将《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覆盖”落实情况汇总表》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孔凡利,0451—87017055(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覆盖”落实情况汇总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8.06.2015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