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安全监管局多措并举优环境 创新服务促发展 

07.06.2016  19:33
      自七台河市优化发展环境大会召开以来,七台河市安全监管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两个前提”为抓手、抓铁有痕;以“两个目标”为方向、踏石留印,不断推动环境优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以保证管理有序为前提,压减审批事项总量,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全面提升效能。采取“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科室审批都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所有审批事项都向网上办理集中,窗口派驻人员到位,首席代表授权到位,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到位”,选派专人担任首席代表专职负责审批工作。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6月底前规范使用网上审批电子签章,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率达到100%。深度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加快推动审批流程由“五环节”向“受理、审批、发证”“三环节”简易审批流程转变,审批时限再压缩20%以上。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责任、中介服务清单,明确市、区县两级安监局共有权力的使用和责任对等主体,不能重复交叉,行政审批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

      以保障安全生产为前提,规范执法执罚程序,科学裁量,慎用处罚,力争“零事故”。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不同科室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尽量合并进行,避免重复检查和交叉执法。严格落实我市关于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备案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结授权我局组织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谨慎用行政处罚权力和行政强制措施。严格遵守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对于个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修订不及时等轻微违法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重大公共安全威胁及隐患的,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责令改正,指导企业将隐患整改到位,严禁生搬硬套的引用法律法规条文来处罚企业。在保证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凡是初次触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可以”处罚条款的,不对其实施罚款处罚。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

      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为目标,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部门带头,企业跟进,实现相互促进。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打造诚信监管部门,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组织人事、重大政策、权力运行等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取得实效为目标,加强监督考核,依法行政,执纪问责,坚持久久为功。强化对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日常巡查,窗口审批、办事岗位要实行AB岗工作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AB岗工作人员不能同时离岗。实行审批人员任职满3年的应予轮岗,满5年的必须轮岗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全局优化发展活动工作考核办法,对企业满意度低下,政务大厅横向比较中排名靠后,违反规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根据情节采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通讯员 裘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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