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责令元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与森港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铁路罐车卸车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隐患问题整改完成前 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1.10.2016 14:0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消除隐患,确保安全,5月18日,省政府安委办对该企业上述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要求佳木斯市政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的安全距离要求,彻底消除隐患,监督企业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新建粮食平房仓暂时停止使用。
鉴于隐患整改进度缓慢,重大事故隐患仍未消除,8月9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就此事召集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汤原县安全监管局、鹤立林业局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汤原县元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森港经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协商解决办法。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伟、汤原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吴铁昌针对该项重大事故隐患所采取的行政措施情况进行汇报;同时汤原县元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托红军、黑龙江省森港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军就该项重大事故隐患的历史沿革和整改情况进行说明,两家企业就下步如何整改事故隐患进行协商。鉴于两家企业未就整改该项重大事故隐患措施达成一致,省安全监管局责成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分别责令两家企业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汤原县元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森港贸易有限公司已达成意向,确定了隐患整改方案,预计10月2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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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16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