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23.01.2015  10:14

  为贯彻落实省厅1月9日全省不动产登记座谈会会议精神,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国土资源局及时召开了全区国土资源系统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要求各县、区局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度。
      1月11日,地区国土资源局召开全区不动产登记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地局领导班子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全省不动产登记座谈会议精神,重点部署了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向及近期工作。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与机构整合工作进度,1月14日,行署国土资源局局长向主管专员做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专题汇报,并与地区编办进行了预先的沟通与对接,初步确定了职责和机构整合等事项。
      1月15日,行署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了行署国土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专题汇报。会上,行署专员贾玉梅要求全区于2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的职责与机构整合工作,绝对不能影响全省不动产登记的工作进度,并确定了新林区为大兴安岭地区不动产登记试点单位。会议决定在地县两级均设立不动产登记局,从相关从事不动产登记的部门划转人员编制。拟整合行署国土资源局现有事业单位,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相关业务、技术支撑。
      1月20日,行署召开不动产登记专题推进会,由主管专员曹宪双主持会议,编办、国土、县区政府主管领导参加。会上,国土资源局作专题发言,简要介绍国家和省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情况,并要求各县区,一要抓紧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保职责和机构整合及工作衔接、资料移交和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进职责和机构整合。将国土、住建、农业、林政等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单设不动产登记局,通过新设、整合、更名或划入等方式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是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各相关部门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责的人员划转到不动产登记局,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四是做好宣传培训。通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学习教育培训,确保不动产登记人员能够准确把握各项要求,扎实地开展好工作。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公众的支持和配合。五是做好资金保障。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全力保障信息基础平台和登记大厅等软硬件设施的各项经费需求。六是开展实地调研。近期行署国土局将与编办联合到各县区进行调研,重点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行署决策提供依据,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扎实推进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