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安达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安达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安发〔2017〕27号),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20号)和《中共绥化市委、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绥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安达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供销社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立足“三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发展,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抓住解决遗留问题和促进新发展两个关键,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业态改造和服务改进,树立安达供销新品牌,加快构建“互联网+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努力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末,全市供销合作社现代经营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基层社重建与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社企关系进一步理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基层社在全市乡镇和综合服务社在全市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90%。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构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为农服务原则。 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进一步整合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把经营服务网络由乡镇延伸到村屯,不断改善农村流通环境。
二是坚持开放办社原则。 按照办社章程和“平等、互利、互惠、自愿”的原则,把从事种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大户、专业人才通过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等形式组织起来,运用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规范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坚持优质服务原则。 加强行业管理,改进经营方式,创新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积极开展送货下乡的便民利民服务,让农民放心购买、放心消费。
四是坚持互惠双赢原则。 引导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帮助农民开发特色农产品营销市场,共同做好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与农民在农业特优产品的流通中加大合作联合,实现互惠双赢。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与范围,建立为农服务新体系
在做好传统经营与服务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基层网点缺失、组织涣散、人员流失、渠道僵化、经营低效和服务滞后的问题。
1.打造四大流通服务平台。 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恢复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农副产品收购和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的传统经营项目。一是增强服务能力,保障物资供应。通过基层供销社和村级综合社,实行一点多能、一点多用,努力提高资源掌控和流通配送能力,做好化肥、农药等保供储备,确保农资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市内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站,乡村建立庄稼医院,促进供销企业与经营网店由单一经销服务向科技服务与商品销售结合转变。二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发展规模大、实力强、带动范围广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基地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化特色农产品。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广大农户等多种经济成分,注册成立现代农业服务合作组织,全面提高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三是延伸农业服务链条。积极主动引领农民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推动土地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种植、品牌化经营。兴办专业服务公司,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产品销售等农业生产全程系列化服务。
2.加大为农培训工作力度。一是 安达市供销联社机关与合署办公的下属事业单位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由机关坐班向上门服务改变,由被动等工作向主动找工作转变。 二是 把安达市供销学校由系统内培训转变为面向全社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骨干农民、经纪人经营管理培训,提高农民营销能力。 三是 供销合作社下属事业单位(劳服公司、供销宾馆)积极开展为农服务工作,以培育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围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金融等方面开展培训工作。同时,聘请农科专家、农技人员,把“课堂”搬到田间地头,举办现场教学,提升农民“实战”技能。
3.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 依托我市位于哈大齐工业走廊中心节点城市的地缘优势,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推进现有农产品市场的升级改造,把铁西大市场与我市城乡发展规划相结合,尽快盘活和启动,并发展成为区域性农资及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同时,培育和新建一批乡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设施。二是推进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水平。分步、分梯次整合系统内外物流资源,改造各级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与全省供销系统配送服务网络相连接,形成设施比较完备、功能比较现代的物流体系。
4.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一是 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探索创办农村合作金融公司,发挥自身网络优势,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二是 积极参与农村融资担保业务。在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探索设立贷款风险担保基金,有效放大农民的融资额度,解决农村地区涉农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自然人有效担保不足、担保方式落后带来的融资难问题。 三是 探索开展农村互助合作保险业务。积极探索设立农村互助保险组织,为涉农企业、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提供互助保险和保险代理业务。
(二)依托“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1.推进“互联网+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新模式。 在省社惠丰金源电子商务平台的支持下,把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牧业生产托管代管、农村金融、农业技术服务、劳动力培训就业、幼教和养老、电子商务、物流、旅游等12项业务,与互联网有效对接,并分别形成服务网络,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下行与上行相匹配、专项与综合相协调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实现为农服务的全面升级。
2.积极参与现代电子商务与物流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与电子商务相匹配的供销合作社实体网络资源改造,强化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形成网上电子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与实体销售一体化经营。依托供销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网订店取”、“网订柜取”业务及送货上门服务,破解农村流通“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
1.坚持实施开放办社战略。 突出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加快办成一批具有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联合体性质的基层社。
2.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建设。 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提高农民社员对基层社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民大户等农村能人参选基层社主任。加强基层社内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3.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积极创办土地流转、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产品购销等服务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服务规模化和服务效率。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示范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推进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权、业务和服务融合,积极探索“两社”融合发展、一体化运营的新路径,探索生产型与服务型相结合的融合发展新模式。
(四)强化治理机制创新,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1.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代表大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切实履行好行业指导职能。
2.明晰联合社基本职责。 联合社加强对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
3.建立联合社联动机制。 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联合社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基础上,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下级社资产处置向上级社备案制度。
五、保障措施
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级党委及相关部门要站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建设的高度,为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办好供销社创造优良环境。
1.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把关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兼任。
2.加强对改革的政策支持。 各相关部门要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对相关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大财政和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网点建设及老旧网点改造。对社有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等问题要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执法部门在处理供销社财产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和保障供销社的基本权益。
3.加强机制创新和舆论宣传。 深化供销社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供销社要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同时,要大力宣传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义、政策、措施,取得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和认可,并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4.加强供销社自身建设。 供销社要以为农服务为基础,整合现有闲置资产及各类为农服务资源,全力打造体现供销合作宗旨和组织属性、具有经营服务功能的新型综合平台。另外,要着重加强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为核心,有计划、分层次、系统地开展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培训,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推动供销社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供销合作事业的快速发展。(绥化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