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投入 完善机制 积极推进气象事业发展

08.03.2016  12:08

   一、“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把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规划编制、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等,积极推动气象事业发展,我国气象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编制印发了《气象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全国海洋气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国气象卫星及其应用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推动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人工影响天气等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气象核心业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气象预报预测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了静止气象卫星“多星在轨、统筹运行、互为备份、适时加密”的业务格局和极轨卫星组网观测,形成了由186部多普勒天气雷达组成的雷达观测网,区域自动气象站乡镇覆盖率达92.6%,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更加完善。国家级新一代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实现业务运行。

   (二)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气象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内涵更加完备。全国因气象灾害造成的死亡人口下降到年均2000人以下,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下降到0.6%。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接近80%。全国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85分以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不断增强,作业效果明显。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为增强农业抵抗自然风险能力作出了积极贡献。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防御和公众气象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顺利完成云南鲁甸、四川芦山、甘肃漳县岷县地震等抗灾救灾,圆满完成北京APEC会议、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阅兵等重大活动和“天宫一号”与“神州十号”载人交会对接等重大工程的气象保障。

   (三)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能力不断提升。 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水平进一步提升,适应气候变化的对策更加科学,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显著进展。积极推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完成全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估以及太阳能资源宏观评估。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为国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内政外交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撑。进一步加强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开展科学评估及国内工作的组织协调,中国气候外交的科学话语权明显增强,参与国际气候治理的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二、2015年开展的工作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在赴福建和海南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海洋气象发展专项规划(2015—2025年)》,明确了海洋气象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拟作为未来十年全国海洋气象发展的基本依据。做好气象“十三五”规划研究工作和气象雷达发展专项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气象保障规划编制工作。

   (二)管好用好中央投资。 按照规划定项目、项目定投资的原则,积极推进气象卫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等项目前期工作,合理确定年度投资重点。2015年气象基础设施专项投资共20亿元,安排实施了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温室气体观测等项目。加大项目实施监管力度,制定气象基础设施专项投资监管方案,落实项目主管单位的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定期调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赴吉林、青海、安徽、上海检查气象项目的投资计划执行、地方投资落实、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实施进展等情况,督促中国气象局和有关地方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实施进度,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三)创新共建共享机制。 为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预报预警精度和水平,我们积极搭建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融合发展。推动中国气象局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气象合作的通知》,强化业务交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应急响应和联动。推动中国气象局与国家海洋局建立了海洋、气象共建共享协作机制,确定气象、海洋观测站点统一标准、一站多能、共同选址、各自承建、独立管理、协作运维的建设模式,共用海洋综合保障设施,实现数据联通与信息共享。

   三、2016年重点任务安排

   (一)编制印发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 与中国气象局联合编制印发《气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根据气象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确定“十三五”气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提出今后5年拟重点推进的气象重点工程,明确到2020年的气象发展目标。

   (二)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督促中国气象局加快人工影响天气西北等区域中心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后及时办理审批工作。积极推进海洋气象综合保障一期工程项目可研及相关前置审批文件办理工作。

   (三)推进气象与水文、海洋等部门的共建共享。 适时启动墒情(土壤含水量)监测试点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气象、水文部门加快共建共享工作。结合海洋气象监测一期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气象、海洋部门以多种形式细化完善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推动中国气象局加强与水文、环保、国土、交通等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合作、融合发展,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气象预报预警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