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圆满完成2015年各项工作

07.01.2016  15:12

      践行“三严三实”,团结奋进,攻坚克难,黑龙江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圆满完成了2015年的工作任务,并取得新成效。

      第一、科研工作成果丰硕。一是科研课题。完成了35项在研课题及推广项目研究任务,其中国家林业局的科研课题及推广示范项目5项,省林业厅的科研课题及推广项目30项。二是选题立项。申报科研项目29项,批准立项29项。其中,中央及省财政推广示范科技支撑项目3项、国家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制订项目14项、省林业厅指导性计划项目6项。三是学术交流。组织召开了研究院第二十四届学术论文报告会,会上交流学术论文26篇,交流科研成果4项。先后派35人次到俄罗斯、台湾及国内各地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加强了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四是科技支撑。为依安县“林药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建设模式推广与示范”、桦川县“三江平原区青杨派杨树纤维优良用材树种栽培技术推广”、万人欢林场“天然林固碳增汇经营技术推广示范”、“青竹柳栽培技术推广与示范”、龙江海洋林场“彰武松栽培技术推广与示范”5个推广示范项目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为泰来县胜利乡进行了园林规划设计,并免费提供了绿化苗木。五是《防护林科技》期刊。出版发行12期,印刷15000册,刊发论文763篇,图片51幅。六是成果鉴定。鉴定科研成果2项,验收推广项目2项,其中中央财政推广项目1项,省财政推广项目1项。七是获奖情况。共有9项科研成果获奖。获梁希林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与东北林业大学协作课题),省林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八是标准制定。制定黑龙江省行业及地方标准项目12项,均通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审定。

      第二、行政管理规范有序。一是行政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做到有章可循;管理上做到了厉行节约,保障服务。二是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了对各类资金的使用,完成了预、决算及归档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规范了资产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三是人事劳资管理做到规范有序。推进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落实了职工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制度,实现了全员参保;完成135份人事档案的清理、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工资、各类津、补贴的报、批和兑现工作;完成晋职人员的职称申报与评定工作。四是安全防范。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取得了连年无事故较好成绩。

      第三、基地建设业绩突出。圆满完成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项目建设任务。完成517亩试验林的经营管理;培育优良林木种苗42.4万株;完成9项课题的研究任务;完成办公楼屋顶防水、墙体保暖维修改造工作;铺建施业区砂石路2.5公里。

      第四、林场工作稳步开展。完成科研及生产造林850亩;补植补造幼林4213亩;封山育林3000亩;抚育幼林5207亩;培育苗木316亩;完成99亩工程征占林地的采伐任务。多种经营:种植林药147亩;绿色养殖东北民猪200头、肉牛200头、家禽1000只。基本建设:建设晾晒场、锅炉房、车库面积10517平方米;硬化办公场地3137.4平方米;硬化断头路0.915公里;修复林道52公里。护林防火:清理防火隔离带4.5公里,防火工作实现“两无”目标。

      第五、党建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声有色。一是组织建设。新一任党委班子调整了工作分工;完成6个党支部的改选换届工作,组织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制定了《2015年党委工作要点》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具体实施。二是扎实开展了专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强党性、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主题年建设活动,并结合工作开展座谈讨论,促进院风建设,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强化理论学习。落实了厅党组和齐齐哈尔市委的工作部署,学习了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撰写了学习体会,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普遍提高。四是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成功召开了庆祝建党九十四周年优、先、模表彰大会,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两次参加了市级门球比赛。开展了职工的摄影比赛和排球赛,组织球队参加了厅直机关乒乓球比赛;坚持开展每天半小时工间操健身活动。五是精神文明主题鲜明。围绕“强党性、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主题建设年活动,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爱岗敬业、争创文明研究院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为社会献爱心活动,向齐齐哈尔市残联助残捐款4000元。关心职工身心健康,组织职工进行了一次健康体检。连续4年荣获齐齐哈尔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