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求人 鹤岗中院“誓”在必行
今年以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推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掷地有声、落地生根,坚持能动司法,创新服务机制,通过立案环节便民暖心、审判环节公正高效、执行环节规范有力,着力实现“立案不求人”、“审判不求人”、“执行不求人”。
立案篇
10月10日,鹤岗中院立案庭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成功受理了一起海南省三亚中院跨域执行案件立案,顺利完成了全市首起跨省域立案,也是全省跨越距离最远的立案。一起横跨祖国南北的执行案件当天就完成了立案流程,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10月23日,萝北县法院成功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省内跨域立案,原告张某在萝北县起诉被告哈尔滨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萝北县法院与哈尔滨市平房区法院的跨域协作,成功立案,避免了当事人舟车劳顿之苦,减轻了群众诉累。
10月24日,东山区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成功受理了原告丁某诉被告李某继承纠纷一案,并于立案当天成功完成调解,当天向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网上立案,定纷止争,高效的司法便民服务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该院立案工作新突破。
审判篇“‘互联网法庭’解决了异地诉讼难和诉讼累问题。”观看了萝北县法院“互联网法庭”审理的首起案件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给出了积极评价。
9月23日,萝北县法院“互联网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被告较多,法官多次安排庭审均未到齐。为加快案件审理周期,主审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萝北县法院依托审判法庭打造“互联网法庭”新机制,通过诉讼网络化、公开化、透明化,让老百姓享受司法便利,为公平助力,为正义加速,实现“审判不求人”。
10月14日,兴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原告秦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表达困难,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了解情况后,为其减免了诉讼费并主动帮助联系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由于两名被告均身在异地无法到场,该院采取远程视频连线方式进行了庭审,经主审法官开庭前和庭审中的多次调解,原被告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兴山区法院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帮助当事人重拾亲情,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10月19日,东山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村委会借款纠纷案件时,针对该案其中一名当事人李某现已90岁高龄,且另一当事人邱某居住外地,路程较远、往返不便等实际情况,开通弱势群体绿色通道,该院办案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多番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执行篇
南山区法院在“秋剑行动”的一起执行案件中,得知申请执行人韩某的妻子身患红斑狼疮,高额医疗费用致其家庭困难,生活捉襟见肘。该院执行法官急申请执行人之所急,采取超常规措施,在冻结期限不满一年的情况下,不辞辛苦加班加点驱车远赴异地银行,为申请人划拨执行款。异地执行,只为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工农区法院审理的姜氏兄弟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移送执行后,该院执行局干警牺牲周末休息时间作出执行裁定书,奔赴山东省龙口市对姜某名下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48小时内查封完毕。
“打财断血” ,48小时异地查封房屋,鹤岗法院在“执行不求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道路上从未停歇,谱写了一曲曲“速度与激情”之歌。
兴安区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马某某,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由于马某某在外地务工谋生不在本地,该院执行局干警多次与其电话沟通进行劝解,并告知如不按期履行,会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10月16日,被执行人将案件执行标的物——五征三轮农用车交付完成。
聚沙成塔,见微知著,在努力兑现“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工作承诺的路上,鹤岗法院人步履坚定,“誓”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