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要肖像权其实是要特权

20.07.2014  16:27

  在黑龙江省鹤岗市一条“矿难瞒报”举报线索的核查途中,负责核查的地方官员强令正在采访拍摄的记者删除自己的照片,并称侵犯自己“肖像权”。在事情真相还未核查清楚之际,如此在乎“形象”的官员真是让人费解。

  政府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煤矿有无事故进行核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也是政府官员的责任和义务。在核查矿难的过程中,民众需要的是政府能够第一时间调查出有无矿难的真相,记者的采访权本身就是向公众传达事实的方式。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主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官员却强令正在采访取证的记者删除照片,强调维护自己的肖像权,这是典型的官僚表现。

  类似这位地方官员的“牛脾气”并不是个案。一些基层官员在工作过程中,常常是电视台和报社记者跟随,习惯了对记者指手画脚。这种只为自己形象负责,不为工作本身负责,不为公众知情权负责的官僚作风,不仅有损政府形象,也是对人民所赋予权力的滥用,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调,目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当前教育实践活动仍在进行,对那些“重视形象”的地方官员,看来还需要进一步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摘编自新华社7月19日电文/王凯、程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