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10名“实习驾驶员” 扣满12分丢驾照
21.06.2014 09:47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昨日,市公安交管局最新发布《实习期内扣满12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公告》,10名“实习司机”榜上有名,刚拿到的驾照将被吊销,再想开相应车型只能从头参加驾考。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69条规定:新驾驶员1年“实习期”内扣满12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据了解,大部分“新司机”往往存在驾驶不熟练,对路况、标志标线等掌握不清等“经验问题”,出现交通违法甚至引发事故几率较大。
为此,新交规做出了“实习期”扣满12分注销驾驶资格的规定。不过,还是有相当一部分驾驶员对“实习期”印象不深,个别驾驶员在行车中因各种原因出现交通违法,导致扣分,最终在“实习期”内便被扣满12分,致使驾驶证被注销。
12分去哪了?
交警提示驾驶员,以下行为容易被扣分:
闯红灯(6分)、违反禁令标志(3分)等都是容易造成分被“扣冒”的交通违法,驾车时应特别注意。
酒驾、遮挡或污损号牌、驾驶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等严重交通违法,更是会一次扣满12分,应予以杜绝。
实习期内驾驶员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单独驾车,如需驾驶应有获驾照3年以上驾驶员陪同看护,违者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21.06.201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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