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新《广告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7.08.2015  15:46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新《广告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制定了宣传培训月活动方案,开展组织了新《广告法》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组织开展了新《广告法》宣传“一日活动”。 8月18日,设立两个会场开展宣传活动,主会场在中央大街,由市市场监管局和道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分会场在革新街教堂广场举行,由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主办,哈尔滨电视台新闻频道、哈尔滨日报、新晚报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副局长张惠群同志代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新《广告法》的宣传贯彻事宜接受了记者采访。 开展了新《广告法》专题培训。 8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亲临我省,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新法视频培训,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主流媒体广告经营中心负责人和频率频道总监、审查员,全市、城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负责人共计100人参加了培训。 开展了连续10日媒体宣传。 8月15日至25日,市主流媒体、泰克斯传媒、LED大屏以及楼宇分众等媒体连续10日对社会进行新法公益宣传。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新《广告法》,认识新《广告法》,提升了全市广告行业守法自律意识,提高了广告主体、广告监管部门对新《广告法》实施的认识及应用。

此次系列活动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道里区市场监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管局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印制广告法宣传单3万份,宣传册1万份,订购《新法释义》500本,制作宣传条幅30幅,宣传板20余块。

(来源: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