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报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31.08.2017 00:51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8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视频会议获悉,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2013年到2016年,我省国内生产总值在年均增长6.35%的同时,用水总量从362.3亿立方米减少到352.64亿立方米,减少了2.7%。
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全省各市(地)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优秀等级3个,黑河、哈尔滨、伊春;良好等级8个,七台河、牡丹江、大庆、佳木斯、双鸭山、齐齐哈尔、大兴安岭、鹤岗;合格等级2个,绥化、鸡西。(绥芬河市、抚远市境内没有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考核指标不全,不参与排名)。除大庆、佳木斯、双鸭山、鹤岗和绥芬河市没有完成万元GDP用水量降幅控制目标外,全省其他市(地)和省直管市均完成了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据介绍,我省将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在达到或者接近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流域和区域限制高耗水建设项目,使经济发展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切实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全面实行农业取水许可制度。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从严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取用水。加强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改造。(记者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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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2017 00:51